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团体辅导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6-28
一、团体辅导室是进行团体活动(团体咨询、团体拓展等活动)的场所。
二、团体辅导室使用,请遵照预约使用安排表进行。
三、团体成员应积极配合辅导教师的工作,维特辅导室内正常秩序, 做到言行文明、得体。
四、团体成员在辅导过程中要真诚、开放、信任他人,并对他人的言语和行为保密。
五、自觉保持团体辅导室公共卫生,不在团体辅导室内吃零食、吸烟,不随地吐痰。
六、使用后物品归放原处,桌椅恢复原状。
七、自觉爱护辅导室内设施,做好防火、防潮、防蛀,通风换气等安全保护工作。
八、团体辅导教师下班时须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脑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