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实施意见(试行)》
附件2:《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风建设表彰办法》
中共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委员会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
实施意见(试行)
学风是高等学校办学思想、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学生思想品质、学习态度和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及高校校风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学风对于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学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大学理念和大学精神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以良好的学风推动校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健康成才,特制定此实施方案(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以增强教师严谨的治学精神和育人意识为基础,以教育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为核心,着力构建新时代学生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整体规划学风建设,不断拓展学风建设特色,构建适应新时代的学风建设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和有效执行学风建设各项制度,引导学风从规范向习惯方向发展,教师“严教、善教、乐教”,学生“乐学、勤学、会学”,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学生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意识,具备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三、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教学、学生工作的副院长
成 员:教务处长、学生处长、人事处长、二级学院院长及教学、学生工作、教研室工作负责人、党、团负责人、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思政部、宣传办、就业办等部门负责人
四、学风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以增强思政教育实效引领学风建设
通过加强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国家使命感与社会责任感。教育引导学生将探索未知作为学习源动力,将振兴中华作为学习内驱力,将青春梦、高新梦与中国梦融为一体,志存高远,胸怀祖国,立志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
(二)以强化教风建设带动学风建设
强调教师在学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及教学质量建设,落实“教师是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要求,引导教师切实增强“教书育人是主责”的意识,形成优良教风带动学风的良好局面。
(三)以优质的管理服务推进学风建设
通过规范课堂管理、学籍管理、日常行为管理等,全面严格学风建设过程管理,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加大考试违纪惩处力度;整合优化校内外资源,为学生发展提供良好条件和平台,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以优质的管理服务,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四)以完善的工作机制保障学风建设
通过健全学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学院联动,形成学风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完善学生自主学习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管理的约束机制,督促学生逐步实现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变。
五、学风建设的实施途径
学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党政齐抓共管,师生人人有责,做到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全方位教育,为促进学生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学习动力
1.加强新生入学教育。完善新生入学教育大纲,开展包含专业思想教育、大学学业规划教育、校纪校规教育等在内的入学教育,引导学生增强目标意识、责任意识,帮助新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提升自主学习与自我管理能力。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2.加强各类专项教育。不断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心理健康、创新创业等专项教育,引导学生秉承“自强不息、日新月异”的校训,将求学奋进作为大学阶段的首要任务,明确自我发展定位与职业目标,并能够持之以恒地为之努力。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就业办、团委、各二级学院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该通过动员会、班会、条幅、宣传海报、宣传栏、学风建设专栏、微信群、广播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学风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教务处、宣传办、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2.建立各二级学院学风建设“红黑榜”将学风建设方案、口号、检查结果、通报处分、评优名单进行公示。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三)加强责任落实,发挥队伍管理作用
1.强化领导班子深入基层联系学生的引领作用。通过深入学生班级、寝室、课堂等场所,参加学生集体活动、与学生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拉近与学生的距离,与学生交朋友,帮助学生解疑释惑、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学生成长成才,形成良好学风。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
2. 强化二级学院的管理领导作用。二级学院成立以联系院长为组长,教学院长、学工院长为副组长,教师、辅导员为组员的学风建设督导小组;结合专业特色完善各学院的学风建设方案;每月有学风建设工作总结、计划;学院每学期召来至少一次研究学风建设工作的专题会议;学院开设学风建设专栏、及时发布学校规章制度、学风建设工作动态及活动;设置学院“红黑榜”通报问题表扬优秀;学风建设督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深入班级、宿舍检查指导学风建设工作;长期开展晚自习、晨读、课前十分钟到教室等学风建设相关日常工作;积极组织学院师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风建设相关活动;组织开展学风建设院主题活动;开展品牌特色活动,有指导老师有成效;督导学生积极拓展学习内容,增加图书借阅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及违纪违规教育,减少违纪违规及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组织老师对学生各类学科竞赛进行指导,提高学生学科竞赛成效;加大考研、考公、专升本、出国留学等升学宣传,提高报考率及升学率等。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3.强化辅导员队伍的教育引导作用。学风建设是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辅导员要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坚持开展学情分析;严格执行每天“进课堂、进宿舍”活动,做好考勤记录,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并对不良行为进行通报督导整改;线上学习加大学生宿舍检查及上课督导,确保每个学生每节课能按时上课;每月组织学生开展学风建设主题班会,如“我的成长反思会”等;深入开展考风考纪专项教育,每次考试要组织学生集体学习诚信考试内容并签订承诺书,健全诚信档案,全面记录学生学业、品行等诚信表现;做好学业学籍预警,与老师沟通学生学习情况,制定学业帮扶计划,如“一对一”“结对子”“高年级帮扶低年级”等;每月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将宿舍建成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场所,成为学风建设的第二阵地;严格党员、学生干部选拔,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能动性,每天进行班级宿舍、上课检查;每月组织班级、专业、学院之间的交流会,分享经验、知识、技能等,营造良好氛围;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优秀笔记展评活动,营造学生热爱学习、热爱读书学习的良好氛围;组织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升学、考证、考级、学科竞赛等,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加大班级优秀榜样宣传,每月一个学习模范人物或事讲访谈,用身边的人影响身边的事,促进学风建设工作良性循环;加强和家长的联系,及时向家长通报反馈学生在学校的表现情况,征求家长意见,家校共同努力,引导学生健康成才。
责任单位: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4.强化学生队伍在学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成为建设优良学风的倡导者,在学风建设提升中起到表率作用,处处走在其他同学的前列,模范遵守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宣贯学校工作精神和反映学生的要求和意见方面真正成为联系学校、学院和师生的桥梁和纽带;各学生党支部要作专门动员,学生党员要从自身抓起,真正在学风建设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倡导党员骨干、学习尖子与学习困难的学生结对帮扶、帮教、帮学。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学生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四)加强教风建设,发挥教师主导作用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师德行为,引导教师潜心教书、精心育人。教师要主动关心学生,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师益友。
责任单位: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2.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坚持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教育理念,强化课程育人,推进“全课程思政”建设;不断探索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打造金课,淘汰水课;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方式,提高学生的参与度,还课堂于学生,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3.落实学业导师制。健全学业导师制度,通过举办学术讲座、专题报告等提高专业任课教师对学生指导的参与面和参与度,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专业类讲座;强化专业任课教师在学生学习指导工作中的主力作用,从专业上引导学生建立专业兴趣;强化专业任课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引领功能,从思想上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学习,通过专业引导和思想教育为学风建设提供推动力。
责任单位: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各二级学院
4.进一步规范课堂管理。完善课堂管理制度,落实教师是课堂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课堂教学组织,规范学生课堂行为,严格课堂考勤,保证每节课要进行到课考勤,严肃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对于上课未到学生要做好与辅导员对接工作,落实清楚学生未上课原因,积极引导学生按时上课。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5.加大学生课后学习管理。老师每节课要给学生预留课后作业,并且要将课后作业纳入平时成绩考核,同时每学期对课后作业进行一次优秀作业展评活动。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6.规范学籍处理。按照学校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学业警示、降级和退学制度,严格学生进入毕业年级的资格审查,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责任单位:学生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五)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合力
1.落实学风建设联动机制。学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优良学风的形成需要教学、管理、服务部门齐抓共管,更需要全校师生员工通力合作,校院两级、各单位要增强协同意识,全面落实责任分工,加强联动。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学生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2.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学生自主学习的激励机制,修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完善各类评奖评优制度,将学生学风建设成效与学生入党、评优等挂钩,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性;将辅导员学风建设成果纳入到辅导员评优及职级晋升当中、将教师的师德师风、学生评价、教学成果等纳入到教师考核、评优、聘用、职称晋升中。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学生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六、学生学风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风建设提升的重要意义
优良学风是大学的立校之本,学生学风建设作为大学学风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成长、思想品性和行为习惯。加强学风建设提升要紧密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努力营造有利于全体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和广阔空间。
(二)加强对学风建设提升的组织领导
坚持学校党委对学风建设提升的领导,统筹推进各项任务,以党风促学风。结合实际调整学校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学风建设提升工作职责,加强督查落实,完善考评体系,将考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各学院要同步调整学生学风建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督导本院学风建设提升各项工作,促进学院学风建设提升工作规范、高效。
附件2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风建设”表彰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在学生中形成刻苦学习、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的良好学习风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学院内涵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学风具体指学习风气,即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特征和精神风貌的总和,是学生的学习目的与动机、学习方法与态度、学习纪律与效果等的外在表现。
第二章 评选条件及程序
第三条 评选范围
我校按期注册的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的在校学生、二年级以上所有教学班、全体辅导员、各二级学院。
第四条 评选标准
1.“优良学风班”参照《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优良学风班评估指标体系》,各二级学院可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细则,并报学生处备案。
2.“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学生)”的评选标准
(1)思想积极上进,严格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在参评期间内未受过校纪处分,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善于钻研。
(2)能够积极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在同学中起到榜样带头作用;能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在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能够带动班级同学积极营造优良的班风和学风氛围。
(3)学年课程考核全部合格,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 30%以内。
4.“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辅导员)”的评选标准
(1)按照学院文件精神,制定本班级学风建设方案。
(2)积极组织学生召开班级“两会”,会议内容丰富,效果显著。
(3)结合班级特点,组织开展特色学风建设活动,成效显著。
(4)所带班级同年度获得“优良学风班”荣誉。
(5)所带班级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
(6)参评学年个人月考核无基本称职。
5.“学风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标准
参照《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指标体系》。
第五条 评审机构
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院及各二级学院此专项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二级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第六条 评选时间和名额分配
1.每学年评选一次,十月份完成对上学年的考评。
2.全院每学年共评选20个“优良学风班”;35名“优良学风先进个人”,其中学生20名、教职工15人;2个“优良学风建设先进单位”。
第七条 评选程序
1.“优良学风班”参照《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优良学风班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完成《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优良学风班”建设考评表》及支撑材料,由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小组参照指标体系组织答辩,评选出“优良学风班”后进行全院公示三天,结果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处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2.“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参照评选标准,向所在班级及学院提交申请表及支撑材料,由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小组参照标准组织答辩,评选出“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后进行全院公示三天,结果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处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3.“优良学风建设先进单位”参照《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指标体系》对本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逐项自查打分,同时写出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学风建设开展的整体情况、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等,自查结束后将自查报告、指标评分表及各指标评分的支撑材料按指标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装订的支撑材料务必简洁、详实、针对性强,体现出所对应指标的开展情况即可。封面标题为“XXX学院2019—2020学年学风建设自查材料”,纸张大小为 A4 幅面。提交学生处审核,由学生处组织,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参与答辩,评选出“优良学风建设先进单位”并进行三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处统一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第三章 奖励措施
第八条 奖励办法
1.在学风建设提升工作中,对表现优秀的班级,授予“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并奖励500元,作为班级学风建设活动专项资金,同时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评优、入党等指标,由二级学院统筹,统一增加10%。
2.在学风建设提升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生个人,授予“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奖品,年度综合测评+10分。
3.在学风建设提升工作中,工作积极、学风建设成绩显著且所带班级获得“优良学风班”的辅导员,授予“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奖励1000元,评选结果纳入辅导员年终考核,各二级学院给予适当加分,同时,该荣誉也作为辅导员职级晋升的加分项。
4.所在班级被授予“优良学风班”的班干部在年度综合评价中,由辅导员统筹,统一+5分。
5.获得“优良学风建设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并奖励3000元,。
第九条 惩罚机制
1.在学风建设提升工作中,对查出有旷课、逃课、迟到早退和上课不认真听课的同学,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通知家长,达到学校关于考勤纪律处分者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给予处分,并且按照学生手册给予年度综合测评相应扣分,达到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取消本年度任何评优及入党资格。
2.在学风建设提升工作中,对于徇私舞弊或工作失职的学生干部,一律给予撤换,取消综合测评所有加分项目,情节严重的取消所有评优及入党资格。
3.在学风建设提升工作中,工作失职的辅导员,取消年终所有评优资格。
4.在学风建设提升工作中,排列所在学院同年级后三面的,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入党等指标,由二级学院统筹,统一减少10%。
第十条 本体系做出的考评结果,作为评选校、院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年终先进工作单位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同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给予一定政策倾斜。
第十一条 同一班级连续2次及以上被评为“优良学风班”,学校将授予“优良学风示范班”,加大奖励力度,并推荐省级优秀班级评选。
第十二条 对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在全院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学风建设向健康良好的方向不断发展。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优良学风班”评估指标体系细则
考核内容 | 量化指标 | 评分细则 | 备注 |
制度建设 | 制定学期学风建设方案,每月有学风建设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 (大一至大三) | 无方案减5分,无月总结减2分,不及时上报减1-2分 | 由二级学院 评估打分 |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风建设主题班会和“我的成长反思会” (大一至大三) | 每月每少召开一次会议减2分 | 由二级学院 评估打分 | |
组织纪律 | 课堂文明 (全体学生班级) | ①每节课每旷课一人减5分,迟到一人减3分;一学期内无旷课现象加5分 ②不遵守课堂纪律,课堂上交头接耳,课堂上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每例减5分 ③带早饭进教室,上课期间吃零食,每人减3分 | 依据学生工作月度考核打分和教学课堂检查结果 |
早自习出勤率 (大一年级) | 一年级各班级一月内出勤率高于班级人数的95%,加5分。低于90%减5分 | 依据学生工作月度考核打分 | |
晚自习出勤率 (大一大二年级) | 晚自习出勤率高于95%,加5分 出勤率90%--95%,加3分 出勤率低于90%,不加分 出勤率低于85%,减5分 | 依据学生工作月度考核打分 (每学年取平均) | |
考风考纪 (全体学生班级) | 班内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通报批评处分的学生,每人次分别给予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的扣分。无任何违纪处理的班级加10分 | 依据教务处处理文件打分 | |
学习效果 | 学习成绩 (大一至大三) | 期末考试及格率在95%以上,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5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6分 及格率= | 依据期末考试 成绩单 |
大学英语 四、六级通过率 (大二至大四) | 大学英语四、级,二、三、四年级分别以10%、20%、30%为基数,英语六级,二、三、四年级分别以5%、10%、15%为基数,分别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 | 按该班级参评学年累计计算 | |
计算机考试 (全体学生班级) | 参加全国或陕西省计算机等级考试,每通过一人加0.5分,加满10分为止 | 以学生拿到登记证书为准进行登记 | |
考研率 (毕业班) | ①报考率达10%,加5分;10%-20%,加8分 20%-30%,加10分,大于30%,加15分 ②班级考取率达当年学院平均考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2分 | 依据学生证明材料和学院考研书院、教务处提供数据 | |
学风建设特色活动 | 学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全体学生班级) | 学院鼓励班级紧密结本班具体情况,针对班级普遍性或突出性的班风、学风问题,开展特色鲜明、效果良好、参加人数多的学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每次加6分 | 以上报材料为准,参加人数需大于班级人数的60%。材料须包括:活动方案、《班级活动记录表》、总结、照片、媒体报道等。若上述活动受到表彰,按以下标准额外加分(每项):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5分;市级加10分;校级加5分;院级加2分 |
学科竞赛 | 班级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 | 学院鼓励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每报名参加1人可加1分 | 班级内学生参加学科竞赛。A+类赛事:获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分别每人加20、15、12、10、8分;获省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分别每人加15、12、10、8、5分;获市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分别每人加12、10、8、5、3分;获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分别每人加10、8、5、3分。A类、B类、C类按照A类分数的70%、50%、30%计算。同一类竞赛按照最高级别加分。以上所有获奖情况,均需向二级学院学风工作建设小组提供获奖证书;报名参加比赛需提供参赛现场比赛照片 |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优良学风班”建设考评表
二级学院: 专业班级: 考评时间:
考核内容 | 量化指标 | 自评得分(分) | 组织评定 最终得分 (分) | 备 注 | |
制度建设 | 学风建设方案与总结 | + | - | ||
“两会” | + | - | |||
组织纪律 | 课堂文明 | + | - | ||
早自习勤率 | + | - | |||
晚自习出勤率 | + | - | |||
考风考纪 | + | - | |||
学习效果 | 学习成绩 | + | - | ||
英语四、六级通过率 | + | - | |||
计算机考试 | + | - | |||
考研率 | + | - | |||
特色活动 | 学风建设思想政治 教育活动 | + | - | ||
学科竞赛 | 参加及获奖 | + | - | ||
基础分 | 100 | 自评填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总分 | 组织评定填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答辩时除PPT外需提交所有支撑材料)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学风建设先进个人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
二级学院 | 专业班级 | |||
政治面貌 | 籍贯 | |||
主要荣誉 (参评学年) | ||||
学风建设 主要事迹 (300字) | (可添加附件) | |||
班级推荐意见 |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 |||
二级学院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院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学风建设优秀辅导员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
二级学院 | 所带班级 | |||
政治面貌 | 入职时间 | |||
所带班级 主要荣誉 (参评学年) | ||||
学风建设 主要业绩 | (可添加附件) | |||
二级学院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院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指标体系
院系名称(加章):
指标 | 标准 | 分值 | 自评分值 |
1.组织领导(5分) | 1.1学院成立有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 1 | |
1.2每学年有学风建设活动计划(方案)、总结。 | 1 | ||
1.3学院网站开设学风建设专栏,及时发布学校规章制度、学风建设工作动态、活动等,每个月不得低于3篇。 | 2 | ||
1.4学院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学风建设工作的专题会议。 | 1 | ||
2.活动开展情况 (40分) | 2.1学院领导每学期至少两次深入班级检查指导学风建设工作。 | 4 | |
2.2长期持续开展晚自习、晨读、课前十分钟等相关学风建设活动,出勤率高,每项加2分。 | 6 | ||
2.3参加学校组织的学风建设相关活动。每参与一项加2分,缺任何一项不得分。 | 5 | ||
2.4学风建设月活动开展情况(与2.3指标不重复)。 | 3 | ||
2.5学院自行组织的学风建设相关活动(与2.2和2.3指标不重复),每开展一次加2分,同类型按一次计。 | 6 | ||
2.6学院特色品牌学风建设活动(与2.5指标不重复),有老师指导,每项品牌加2分。 | 6 | ||
2.7学院学生图书馆书籍人均借阅量(借书总数/总人数)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加4分,达不到规定标准此项不得分。人均借阅量每增加1本加1分。 | 10 | ||
3.实施效果 (55分) | 3.1学院学生无违法和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加6分;如有,每人次减2分。 | 6 | |
3.2学院无教学事故发生加5分;如有,每发生一次减10分。 | 5 | ||
3.3学院考研报考率(报考人数/具备考试资格人数)达到学校平均值,加1分;每高于学校平均值5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2分。 本学院报考率达到上一学年报考率,加1分;较上一学年每增加3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2分。 | 6 | ||
3.4学院考研录取率(录取人数/具备考试资格人数)达到学校平均考研录取率,加4分;每高于学校平均考研录取率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3分。 本学院考研录取率达到上一学年考研录取率,加2分;较上一学年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5分。 | 14 | ||
3.5学院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率(通过人数/具备考试资格人数)达到学校平均通过率,加1分;每高于学校平均通过率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2分。 本学院通过率达到上一学年通过率,加1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2分。 | 6 | ||
3.6宣传学风建设工作(如先进学生典型等),被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媒体报道1次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同件事迹以报道级别最高的计分,不重复计分。 | 10 | ||
3.7学院学生考试补考(重修)率(不及格人次/总人数)低于学校平均补考(重修)率,加2分;每低于全校平均补考(重修)率2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2分。 学院补考(重修)率低于上一学年,加2分;较上一学年每减少2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2分。 | 8 | ||
4.加分项目(上限15分,超过不累加) | 4.1承办学校安排的学风建设活动,每次加2分。最高加4分。 | ||
4.2 考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生,每人加0.5分,最高加2分。 | |||
4.3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比赛获国家级团体、个人奖分别加6分,5分;获得省级团体、个人奖分别得4分,3分;每项活动团体奖与个人奖最多各计1次。最高加9分。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