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06-28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为加强我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结合我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的实际情况,负责对全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制订每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部分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重点监控,定期追踪;
三、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专题讲座、心理知识竞赛等活动,全方位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方法;
四、开展个别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帮助大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心理障碍和团体心理辅导,帮助大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心理障碍和进行危机干预,引导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构建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五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体系,从不同层次、不同侧面,及时解决学生可能遇到的心理困惑或问题;
六、组织培训心理辅导员和学生心理委员工作,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与心理咨询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问题防护网;
七、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活动,发展朋辈心理辅导;
八、不断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程序,完善管理方法,强化日常服务,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
九、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的课题研究;
十、积极参与全国举办的学术年会和研讨活动,加强与兄弟院校的联系、合作和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十一、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工作;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二0二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