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心理咨询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4-06-28
一、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听来电,并做好预约登记和值班记录。
二、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三、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
四、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五、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六、值班人员要爱护咨询中心的一切设施,保证室内的环境温馨、洁净。
七、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 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务的赔偿责任。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