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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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个体咨询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6-28

一、个体咨询室实行全天开放,服务对象为全校师生。

二、个体咨询室实行预约制度,建立心理咨询预约卡,咨询学生应事前与教师或到个体心理咨询室进行预约,便于教师合理协调咨询时间。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来咨询,如因故不能按时咨询,请事先告知。

三、个体咨询面谈时间为每次50分钟。心理咨询一般不能一次就彻底解决问题或取得很明显的效果,它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来访者要对心理咨询员的工作充满信心与信赖。

四、咨询关系的建立。心理咨询是互助自助的过程,需要双方的真诚配合与付出。咨询过程中需要您的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咨询员布置的作业。如对咨询效果不满意时,可提出终止咨询或更换咨询员的请求;若来访者缺乏诚意,心理咨询员也可随时终止咨询工作。

五、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个体心理咨询室。非值班人员(前来咨询的学生除外)在值班时间不得进入个体咨询室,以免影响心理咨询会谈。

六、个体咨询室要求整洁舒适,保持室内环境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七、值班人员和来访学生要注意爱护个体咨询室内的物品,不得故意损坏。

八、使用完毕离开前,要注意室内水、电、门、窗等是否关闭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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